定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徽 批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徽
发布时间:2015-2-3 12:06:09 字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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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健全各类调解组织。继续会同有关部门,提高企事业单位、乡镇街道、行业性、区域性调解组织组建率,鼓励和支持律师、专家学者、社会组织参与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,发挥独立第三方调解的优势。二是完善调解工作机制。大力推动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,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《关于启用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标识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统一调解标识,统一机构名称,统一工作职责,统一工作程序。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预防机制,营造健康和谐的企业文化,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。加强调解与仲裁有效衔接,指导各地落实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、调解建议书、委托调解等三项工作制度,制定具体实施细则。三是强化人社部门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中的主导作用。主要体现在:制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规章政策,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基层调解组织建设,主导建立调解工作联动机制和集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,在大调解工作格局中担负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的牵头任务。四是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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